關于印發(fā)《汗蒸類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的通知
江蘇省公安消防總隊文件
蘇公消﹝2017﹞13號
關于印發(fā)《汗蒸類場所防火技術要點》
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刻吸取浙江臺州“2·5”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汗蒸類場所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省公安消防總隊研究制定了《汗蒸類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在汗蒸類場所防火設計、施工、管理及消防監(jiān)督執(zhí)法工作中予以執(zhí)行。
江蘇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7年 2月21日
汗蒸類場所防火技術要點
1 一般規(guī)定
本《要點》適用于新、改、擴建的向公眾開放的采用水加熱、蒸汽加熱、電加熱等方式對地面、墻面、頂棚加熱的汗蒸房間及其所在的場所。
2 建筑防火
2.1 汗蒸房應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筑物內,且不應布置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樓層,確需布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的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
2.2 附設在建筑內的汗蒸類場所應劃分獨立的防火分區(qū)。電加熱汗蒸房應設置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實體防火隔墻和1.00h的樓板分隔的獨立隔間內,隔間的門應采用能自動關閉的乙級防火門。一個獨立的汗蒸類場所內設置的電加熱汗蒸房總面積之和不應超過200㎡,且單個電加熱汗蒸房的面積不得超過30㎡。
2.3 電加熱汗蒸房室內任一點至直通疏散走道等的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9米。
2.4 電加熱汗蒸房的保溫隔熱材料、反射膜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B1級。保溫隔熱材料當采用有機高分子材料時,應首選熱固型材料。電加熱設施與保溫隔熱材料之間應采用鋼絲網固定水泥砂漿等方式進行防護,其厚度不應小于2cm。
2.5 汗蒸類場所休息大廳等部位不得設置帶有窯洞形式的加熱地臺。
2.6 電加熱汗蒸房頂面和地面裝飾材料應采用A級材料。墻面裝飾材料燃燒性能等級不低于B1級,確需采用竹質材料時,材料的單位重量應小于1.5kg/㎡,且與電加熱設施間應設置不燃材料嚴密分隔。
2.7 不得在電加熱汗蒸房內設置補(供)氧設施。
3 消防設施
3.1 汗蒸類場所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其設計噴水強度不低于現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中危險級II級的規(guī)定要求。
3.2 汗蒸類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3.3 汗蒸類場所應設置排煙設施。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或自然排煙面積小于汗蒸類場所建筑面積的5%時,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電加熱汗蒸房內應設置機械排煙系統(tǒng)。
3.4 汗蒸房內應設置火災聲警報裝置或應急廣播。
3.5 汗蒸類場所應設置安全出口標識和保持視覺連續(xù)的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4 電氣
4.1 汗蒸類場所應設置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電加熱汗蒸類場所應同時設置測溫、剩余電流、故障電弧式電氣火災監(jiān)控探測器。電氣火災監(jiān)控設備應安裝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內。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安裝使用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執(zhí)行。
4.2 照明及其他用電線路敷設應避開高溫部位,不得與加熱設施交叉布線。電加熱汗蒸類場所應選擇產煙毒性為t0的銅芯耐火線纜。
4.3 電加熱汗蒸房應根據電熱膜的功率選擇與其匹配的溫控器,并留有安全余量。當使用電熱膜加熱時,每個溫控器的控制的電熱膜面積不應大于15㎡。單個電熱膜的長度不應超過10米。每個溫控器后應設交流接觸器。當采用多個溫控器時,應在總線上增設總溫控器。
4.4 電加熱設備供電線路的載流量應按公式(1)進行計算,并按40℃工作溫度選用相應截面積的銅芯線材。
I= (1)
I,導線中通過的最大電流(A);P,功率(w);
U,電壓(v);,功率因數,一般取0.8。
表1 500伏以下銅芯塑料絕緣電線空氣中敷設
長期連續(xù)100%負載下的載流量
標稱截面 (平方毫米) |
載流量(安) |
|||
25℃ |
30℃ |
35℃ |
40℃ |
|
2.5 |
32 |
30 |
28 |
25 |
4 |
42 |
39 |
36 |
33 |
6 |
55 |
51 |
48 |
43 |
10 |
75 |
70 |
65 |
59 |
16 |
105 |
98 |
91 |
85 |
注:適用電線型號BV、BVR、RVB、RYS、RFB、RFS。本表中的溫度是指銅芯塑料絕緣電線在空氣中敷設的環(huán)境溫度。
其他方面未盡事宜應嚴格執(zhí)行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抄送:公安部消防局。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江蘇省質量監(jiān)督局,
江蘇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
江蘇省公安消防總隊辦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發(fā)